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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宅物业管理新规11月起将施行,新增物业治理委员会制度
格隆汇9月18日|据澎湃,今天,《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决定》经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决定》,街镇应当及时组建筹备组或者换届改选小组,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通过互联网方式进行,业主大会可以选举业委会候补委员。此次修法新增了物业治理委员会制度。《决定》明确,符合条件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选举产生首届业委会,或者未能完成业委会换届改选的,由街镇及时组建物业治理委员会。同时,《决定》对物业治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会议规则等均作出相应规定。其中明确,物业治理委员会的任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并在业委会依法成立后自行解散。